一、律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拥有为大型企业或慈善组织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丰富经验和成功案例。 3.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处分。 二、中标律师事务所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日常咨询与建议:提供不限次数的电话、邮件、线上即时通讯等日常法律咨询,并根据需要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合同审查与起草:审查、修改、起草各类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3.为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股权投资相关事宜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社会组织治理支持:协助审查中央财经大学校友总会和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内部规章制度,为理事会等决议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结构。 5.劳动人事支持:提供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竞业限制、工伤事故、裁员等劳动争议的咨询与合规建议。 6.法律风险评估:定期(每年)对社会组织日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和评估,出具风险提示报告。 7.专项法律事务:就我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法律分析及论证(此项如涉及工作量较大,可作为专项服务另行优惠报价)。 8.律师函:根据我方要求,起草并发送律师函。 三、团队要求 1.必须指派一支固定的顾问律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须为执业5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并亲自负责本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总体协调与质量把控。 2.律师团队核心成员应精通公司法、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投融资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四、服务期限两年,第一年服务到期后双方可续签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