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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10-30    来源:学校办公室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统计截至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落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障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推进落实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的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下设的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处)负责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学校需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的具体事项。公开工作办公室还会同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工作机制,协调各单位、部门对拟公开发布或依申请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构建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在总结和完善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办法》(校发〔2016〕97 号),对信息公开工作作了系统性、规范性规定;发布《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学校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主责部门、工作程序和公开方式,同时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校办发〔2016〕13 号),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5〕177号),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二)持续加大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

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我校在学校主页开辟了信息公开专栏(http://op.cufe.edu.cn/xxgk/xxgk/xxgkjtsx.htm,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网),结合《清单》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设立了51个需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具体事项并全部公开,该专栏已经成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平台;学校还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cufe.edu.cn,以下简称校园网)和学校各单位、部门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通过我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中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有关信息,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关注用户推送学校信息。我校已经形成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传统媒体、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

对于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如规章制度的制定、党代会和教代会工作报告、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方案等的起草,都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求相关单位、部门及师生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逐条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和完成时限,由学校督查室按月在OA系统、学校办公室网站督查专栏向校内师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2016年10月17日-11月25日,教育部党组第一巡视组在我校进行了为期40天的巡视,在巡视和巡视整改落实期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校园网、校内显著区域公布接访电话、邮箱,及时向师生通报巡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以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效保障学校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促,提高相关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意识

我校继续加强对《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监督部门以及各主责部门积极协作,共同研究我校信息公开事项,全面梳理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和更新《清单》和目录所列事项,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度拓展、深度延伸。同时我校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信息工作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共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信息449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校园网“招标公告”栏目中公开招标采购信息179条;在学校OA系统中,共向校内发布公文278条,各部门发布部门信息953条;截至目前,学校官方微博有关注用户5.53万余人,围绕学校建设与发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发布的微博有3724条;学校官方微信共推送图文信息800余篇,现有关注用户5.2万余人,其中涉及学校工作的信息有400多篇,各部门、单位也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申请开通微信平台76个;连续五年在校园网首页、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学校的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二)《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

按照《清单》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将《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事项进行细化,作为我校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公开具体事项,并完善了每条事项相应的内容和链接(具体见附件),使社会公众能够更直接和准确地查询到所需信息。按照2016-2017学年相关工作的实际变化,对信息公开网内容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和更新,共更新信息30余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网站上也及时补充和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公布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校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执行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全面、准确、完整、规范地做好信息发布与公示,对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特殊类型招生相关信息等要求主动公开的坚决做到及时公开,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

①规范招生录取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作为招生政策和信息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借助广播、报纸、社会网络等媒介,发布学校招生章程、各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等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录取政策,提供历年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以及学校情况介绍等信息查询。招生咨询期间在本科生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辟“答考生问”、招生宣传日程安排和招生咨询热线等专题专栏,参加京内外大型咨询会17场、中学专场咨询28场;录取期间实时公布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分数和人数,开通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进度和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的网络查询通道,安排专人接听和解答咨询热线;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等信息,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为考生报考查询提供信息。

②完善特殊类型招生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工作。联合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和相关中学,与我校本科招生网同步,做好各特殊类型测试资格考生(合计1306人次,其中自主招生508人、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184人、高水平运动队79人、艺术类(书法学)532人、退役运动员3人)、入选资格考生(合计338人次,其中自主招生188人、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75人、艺术类60人、高水平运动队12人、退役运动员3人)和录取结果(合计137人次,其中自主招生64人、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19人、艺术类41人、高水平运动队10人、退役运动员3人)等信息的公开和公示工作。

③公开纪检监察沟通渠道。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开通招生纪检监察部门监察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④开展新生入校后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复查学生总数为2530人。新生资格复查结束后在本科生招生网上主动公开新生资格复查结果及在此期间受理的举报、调查和处理结果。2016-2017学年未接到与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相关的社会举报或调查。

(2)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①2016-2017学年度,我校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学院和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和录取人数,共公布硕士招生信息43条,博士招生信息17条,港澳台招生信息2条,报考统计及其他相关信息6条。对参加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状态等信息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供社会查询。公示范围涉及夏令营推免候选人名单、普通推免拟录取名单、统考硕士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普通博士拟录取名单、港澳台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相应递补名单,共进行录取公示6次。通过夏令营和普通推免共拟录取硕士推免生406人,通过统考拟录取硕士生1658人,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共拟录取博士研究生148人,通过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港澳台硕士生4人。

②我校研究生招生基础信息在教育部相关网站、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均有公布,并设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引导考生及时快速了解资讯,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为1.9万人。此外,考生还可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的方式获取相应信息。

③我校研究生招生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之下进行,在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复试录取办法中均公布了相关监督电话。同时我校设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接受考生在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申诉,并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依法申诉的权利。

2. 财务、资产、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①按上级财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于2017年4月26日通过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财务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以及相关说明;8月7日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财务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及相关说明。

②通过教代会、财务培训、校园网、财务年鉴等多种方式,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重点工作等信息。

③2016-2017学年度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通过校务公开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和现场公示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④按要求在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校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财务信息。

(2)资产信息公开方面

①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发〔2014〕143号),对学校资产的使用及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制定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在信息公开网、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上进行公布。

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等法律法规及通知要求,对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等相关信息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必须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机构、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信息、评审专家、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中标主要标等内容。2016-2017学年,共发布采购相关公告共计148条。

③在信息公开网、学校教育基金会网站上开设专门栏目主动公开受捐赠资产的信息。

(3)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

①我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基本建设项目均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的相关信息平台上发布信息,进行市场公开招标;未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按《中央财经大学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7〕106号)规定,针对学校项目不同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校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或供应商,并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备案或校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②2016-2017学年,完成基建工程招标12次,其中市场公开招标7次,政府采购3次,校内公开招标2次;共发布招标公告12次,中标结果公示9次、备案3次。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7次,中标结果公示5次;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次,中标结果公示2次;在我校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3次,中标结果公示2次;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结果备案3次。

3.人事招聘和干部任免信息

(1)人事招聘方面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接收的要求,我校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聘用程序,相关人事变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实施过程通报、招聘结果公示等均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2017年度招聘公告在校园网公告、人事处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此外,还通过北美AEA经济学年会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广告),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招揽优秀人选。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对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环节均在指定时间内在校园网主页上予以公示公告。严格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对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主页予以公示。2016-2017学年,共进行三批次拟录用人员公示,并设置情况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干部任免方面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我校印发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实施细则》(校党字〔2016〕8号)和《中央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暂行办法》(校党字〔2016〕9号),修订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修订)》(校党字〔2017〕29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第九轮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校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合理设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环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全程做到“五公开”,即程序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公开、拟任人选公开,并按程序要求在校园网、校内进行公示,进一步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6-2017学年共发布干部任免文件18件,全部在学校公文发布专栏面向师生和社会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校收到校外人士通过信函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校均按工作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申请人对于答复内容无异议。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工作遭举报情况

随着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深入,学校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明显增强,特别是在学校制定和建立一系列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之后,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给予了较好支持和评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2016-2017学年,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相关工作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学校各部门、单位依规依章进行信息公开,有助于学校师生和社会更直接和准确的获取学校办学信息。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还要继续丰富,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还需结合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做进一步的细化;学校信息公开载体和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还要向广大教师和学生所在的学院等教学单位进行深化。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梳理、细化我校信息公开的内容,拓宽主动公开的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更新机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使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符合学校办学实际的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结合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和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拟将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建设成为内容丰富、条目清晰、查询便捷的信息公开网,进一步拓展和整合信息公开的新兴媒体渠道,逐步建立系统、完善、使用方便的现代化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继续加强学校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教和培训,健全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全面营造依法办学、透明办学的氛围。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落实《清单》事项公开链接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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