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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学校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内容,继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办学透明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学校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有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保障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落实公开工作制度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的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下设的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处)负责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学校需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的具体事项,2018年根据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公开工作办公室会同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单位对拟公开发布或依申请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学校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办法》(校发〔2016〕97 号),对信息公开工作作了系统性、规范性规定;发布《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学校年度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主责部门、工作程序和公开方式;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校办发〔2016〕13 号),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15〕177号),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与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相互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二)落实《清单》主动公开事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学校依据教育部《清单》,在学校主页开辟信息公开专栏(http://op.cufe.edu.cn/xxgk/xxgk/xxgkjtsx.htm),设立了51个需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具体事项并已全部公开;学校还通过官方主页(http://www.cufe.edu.cn,以下简称校园网)和学校各部门、单位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通过我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各类会议、校内宣传橱窗、多媒体屏等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有关信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关注用户推送学校信息。我校已经形成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传统媒体、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

(三)开展信息公开宣教培训,规范公开工作

2017-2018学年,学校着力提升各部门、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了全校各单位办公室工作业务培训讲座,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培训内容。同时,学校主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教育部、北京市组织的有关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监督部门以及各主责部门积极协作,共同研究我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和更新《清单》所列事项,认真梳理总结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向广度拓展、深度延伸。

(四)本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做法和举措

1.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统筹规划,保障师生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18印发的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抓好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列为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之一。同时,为全面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校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认真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信息公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详细列明了工作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效,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师生知情权、监督权,学校制定的年度工作要点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和完成时限,学校督查室按月在OA系统、学校办公室网站督查专栏向校内师生通报每项工作具体推进情况,让师生知情,请师生监督。

2.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回应师生关切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事项在出台前采取调研、师生座谈、专家论证、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党委常委会研究等多种渠道充分征集师生意见,决策出台后及时通过公示公告、会议、校园宣传栏、校领导接待日等途径向师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回应师生关切。2017年9月,我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真正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规划适合学校实际的“双一流”建设路径,2018年初全校上下开展了热烈的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全体师生凝心聚力、广泛参与,都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建议,5月-6月,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又针对学科建设开展了专项调研。在两次调研广泛征集师生员工意见基础上,学校印发《中央财经大学加快“双一流”建设引领内涵式发展实施意见》(校发〔2018〕181号),制定《中央财经大学“双一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校发〔2018〕182号),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施工图”;2017年9月,我校还修订了《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154号)及配套制度,修订过程中举办多场师生参与的讨论和反馈会议,修订后第一时间通过多个渠道公布,向学生发放包含新制度汇编的《学生手册》,并召开专项培训会,就新制度的新理念、新举措、新规定进行了解读介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充分利用网络途径、传统媒介、新兴媒体等多渠道公开信息

2017-2018学年,我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开报道涉及学校办学发展的重要信息519条,围绕国家重大节点和学校重要工作,开设十九大、“双一流”建设、毕业典礼、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等7大专题,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学校办学活动和成绩。同时,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信息334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校园网“招标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招标采购信息365条。

学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及时发布学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我校官方微博有关注用户6.3万余人,官方微信有关注用户7万余人,2017-2018学年官方微博推送图文信息328条,其中围绕学校建设与发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发布微博128条,官方微信推送涉及师生图文信息300余篇。各二级部门、单位也结合工作实际,申请开通微信平台43个。此外,还通过校报、校内宣传栏、文件公告、年鉴、会议、宣传册、校领导接待日、校长热线等渠道满足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2017-2018学年,出版校报34期,有《中财校友》《中央财经大学校园建设简报》《中央财经大学国际化发展报告》等48种出版物。

2018年上半年,为进一步融入智慧校园总体建设,学校上线使用了新OA系统,新系统为学校各部门、单位对校内师生发布各类公文、通知,师生与学校各部门、单位自由交流提供了更便捷的操作和方式,并实现了手机移动端的信息处理和查看。截至8月31日,通过OA系统共向校内发布公文246条,各部门发布部门信息818条。为方便两校区师生咨询和办理有关事务,学校还启用了网上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整合职能部门70多个行政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审批办理,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师生少跑腿”。

(二)以信息公开专栏为集中网络公开平台,动态更新主动公开事项内容

按照《清单》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将《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事项进行细化,作为我校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公开具体事项,并完善了每条事项相应的内容和链接(具体见附件),使社会公众能够更直接和准确地查询到所需信息。按2017-2018学年相关工作的实际变化,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和更新,共更新信息3700余条,同时在各部门、单位网站上也及时补充和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透明度。

(三)继续强化重点领域各类信息公开

1.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执行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全面、准确、完整、规范地做好信息发布与公示,对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特殊类型招生相关信息等要求主动公开的坚决做到及时公开,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

①规范招生录取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作为招生政策和信息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借助广播、报纸、社会网络等媒介,发布学校招生章程、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等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录取政策,提供历年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以及学校情况介绍等信息查询。招生咨询期间在本科生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辟“答考生问”、招生宣传日程安排和招生咨询热线等专题专栏,参加京内外招生咨询活动130余场,各学院也举办了校内专场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会;录取期间实时公布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分数和人数,开通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进度和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的网络查询通道,安排专人接听和解答咨询热线;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等信息,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为考生报考查询提供信息。

②完善特殊类型招生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工作。在特殊类型招生选拔过程中,学校通过本科生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对各特殊类型招生的测试资格、入选资格和录取结果信息进行公示公开。2017-2018学年,学校公开认定测试资格考生1133人次,公开入选资格考生926人次,公开录取考生信息168人次。

③公开纪检监察沟通渠道。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开通招生纪检监察部门监察电话、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④开展新生入校后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复查学生总数为2530人。新生资格复查结束后在本科生招生网上主动公开新生资格复查结果及在此期间受理的举报、调查和处理结果。2017-2018学年未接到与2017级新生入学资格相关的社会举报或调查。

(2)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①2017-2018学年,我校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学院和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和录取人数,共公布硕士招生信息48条,博士招生信息25条,港澳台招生信息3条,报考统计及其他相关信息6条。对参加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状态等信息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供社会查询。公示范围涉及夏令营推免候选人名单、普通推免拟录取名单、统考硕士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普通博士拟录取名单、港澳台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及相应递补名单,共进行录取公示7次。通过夏令营和普通推免共拟录取硕士推免生582人,通过统考拟录取硕士生2076人,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共拟录取博士研究生188人,通过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港澳台硕士生2人。

②我校研究生招生基础信息在教育部相关网站、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均有公布,并设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引导考生及时快速了解资讯,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为2.4万人。此外,考生还可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的方式获取相应信息。

③我校研究生招生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之下进行,在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复试录取办法中均公布了相关监督电话。同时我校设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接受考生在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申诉,并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依法申诉的权利。

2.财务、资产、基建信息

(1)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2018年4月27日通过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财务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以及相关说明;8月3日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财务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及相关说明。按要求在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校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财务信息。

学校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通过校务公开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和现场公示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教代会、财务培训、校园网、财务年鉴等多种方式,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重点工作等信息。学校大力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实现酬金发放、经费报销、用户信息维护、电子票据发放、缴费等业务的网上办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推动了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2)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新制定了《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17〕208号)等4个资产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和办法,并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网站上进行公布。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等法律法规及通知要求,对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等相关信息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教育装备网以及中央财经大学校园网招标公告栏目中全部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均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必须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机构、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信息、评审专家、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等主要内容。2017年—2018学年,共发布采购相关招标公告共计255条,自采公告共计137条。

(3)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基本建设项目均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的相关信息平台上发布信息,进行市场公开招标;未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针对学校项目不同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校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或供应商,公开招标项目在校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2017-2018学年,完成基建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服务招标和采购工作共30次,其中市场公开招标8次,政府采购11次,校内公开招标5次、单一来源谈判5次,市场询价1次;共发布招标公告13次,中标结果公示13次。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次,中标结果公示2次;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4次,中标结果公示4次;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发布招标公告1次,中标结果公示1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1次,中标结果公示1次;在我校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5次,中标结果公示5次。此外,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还通过学校基建处二级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公开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更新建设进度动态信息。

3.人事和干部任免信息

(1)人事招聘方面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接收的要求,我校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聘用程序,相关人事变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实施过程通报、招聘结果公示等均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2018年度招聘公告在校园网公告、人事处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此外,还通过北美AEA经济学年会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广告),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招揽优秀人选。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对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环节均在指定时间内在校园网主页上予以公示公告。严格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对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主页予以公示。2017-2018学年,共进行5批次拟录用人员公示,并设置情况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职称评审方面

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通知要求,我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改革,完善机制,逐步建立按需设岗、比例控制、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约管理的教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制度。2017年,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行了2次全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评人员基本信息、教学情况、参评代表作和评审结果。同时,根据我校教学科研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在本单位内均进行了副高级职称参评人员公示,公示期5天。职称评审期间,设立投诉举报通道,及时记录、调查、反馈,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干部任免方面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我校印发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修订)》(校党字〔2018〕59号),严格依规依纪履行各项程序组织开展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发布考察预告、拟任人选任前公示、发布任免文件等工作环节中,做到信息准确、公正公开。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共发布干部任免文件29件,全部在学校公文发布专栏面向师生和社会发布。

4.就业指导信息

2017-2018学年我校就业信息网共发布招聘信息2604条,实习信息579条,专场招聘会259场,实习专场招聘会20场,双选会20场,实习双选会1场,“求职季”讲座、个体辅导、团队辅导等指导活动32场,“春招加油站”个体辅导、实战演练、训练等指导活动11场;“中财就业”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就业图文信息1862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要求,学校于2017年12月30日在校园网、学校就业信息网、“中财就业”微信公众号、财金阅读、金融英才网同时发布了《中央财经大学2017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及时将学校就业情况公开发布,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在充分利用校园网、学校就业信息网、“中财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创业政策的同时,通过政策培训、团体辅导、个体咨询对就业创业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利用图说、漫画就业创业等新媒体平台,让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和指导入眼、入耳、入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收到校外人士通过信函和电子邮箱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内容涉及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有关信息,我校均按工作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申请人对答复内容无异议。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工作被举报情况

我校在《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众发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随着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深入,学校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明显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给予了较好支持和评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过去一年,我校继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了信息公开载体,优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但是跟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办学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还需结合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和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制度还不健全。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梳理学校主动公开事项,进一步明确各个事项具体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更新学校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各责任单位、部门对所列事项主动、及时、全部公开,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二)进一步提高学校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宣教和培训,健全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向学院开展和深入,全面营造依法办学、透明办学的氛围。

(三)制定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各单位、部门公开工作监督评价和责任落实,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第三方评估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充分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特此报告。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落实《清单》事项公开链接

中央财经大学

2018年10月31日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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