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2008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10    来源:研究生部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充分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特设立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资助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立项研究。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研字〔2008〕46)的规定,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用于资助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凡拟申报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资助项目的人员在申报时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立项的背景及意义、项目研究的现状与基础。此外,还须明确提出所申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设想、项目研究预期成果与进度安排等。

二、为了使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更广泛地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此次申报工作鼓励以项目组的形式集体申报,每个项目组主要成员一般为 3—5人,项目组成员应具备完成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能力。鼓励和支持跨单位联合申报。

三、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最长期限。

四、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资助立项设重点项目5个和一般项目若干。我校对获准立项的每个重点项目资助 1.2 万元,每个一般项目资助0.6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三期拨付,在项目立项时拨付全部经费的30%,中期检查符合要求时拨付全部经费的30%,项目结题时拨付剩余的40%经费。

五、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资助项目进行过程中,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如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未能按照计划实施,将暂停或终止项目经费的拨付,并收回已拨付经费。

六、获准立项资助的项目在结项前必须对该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实际成果、特色与创新之处等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列明经费使用情况,并认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送交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的建立对扩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意义重大。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的内容,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参照《中央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 2008年度立项资助课题申报项目指南》(附件1)和《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附件2),认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基金 2008年度立项资助课题申报表》(附件3),并请于2008年11月25日前送交研究生部(行政楼310房间),联系人:乔琳,联系电话:62288345,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

3.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项目申报表

[编辑]:孙颖

返回到列表页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沙河段1号
邮编: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