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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科研教学综合楼800人多功能报告厅舞台机械、舞台灯光及场景照明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8-11-24    来源:基建处

一、工程名称:中央财经大学科研教学综合楼800人多功能报告厅舞台机械、舞台灯光及场景照明系统工程

二、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三、招标内容:本工程所需舞台机械、舞台灯光及场景照明的总体配置和舞台机械、舞台灯光及场景照明完整详细的深化设计(设计参照中广电设计院相关图纸)、设备采购、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操作培训及维保。

四、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有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内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投标时以具有机电安装资质的单位为主投标单位。

2.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必须是具有国内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实体。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内应具有舞台灯光、舞台机械等设计及设备安装业务。主投标单位应具有机电安装资质或通过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单位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产品必须是知名品牌的产品。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投标单位有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及提供近三年相应的业绩证明,即三年内完成的合同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工程,要求数量3个以上,和提供2006年1月以来一个300万以上在建或已完成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

5.投标的国产设备器材必须获得国内国家级质量监测部门的权威技术认证;进口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国际知名独立实验室的品质测试和质量认证,提供齐全的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明和商检证明文件,并取得国际认证的ISO 9001质量证书。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联合体协议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满足本公告投标人基本条件中第4条要求的业绩材料合同原件(至少三份,其中一份要求合同额300万元以上)及复印件(提供的工程业绩应能够进行考察)。其中授权委托书及有关复印件将作为报名资料由招标单位留存。

六、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七、报名地点:中央财经大学科研教学综合楼甲方基建办公室(临设房二层)

八、报名时间

平时工作时间请事先电话联系相关事宜;集中受理时间为2008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3:30—16:00,16:00以后报名截止。报名后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接受投标,投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招标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九、联系人:金城

十、联系电话:62288674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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