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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共采购国际论坛(2008)会务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0    来源:法学院

中国在1999年和2002年先后制定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之后,关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立法活动也十分活跃。这些法律发展确立了我国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框架。2007年年底,中国政府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谈判工作。为深入探讨中国与国际公共采购法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推动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健康发展,我校经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磋商,决定在京与中国欧盟项目办公室\美国环保协会\中国政府采购杂志社共同举办“公共采购国际论坛•2008(第四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

“论坛”邀请将我国有关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以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方面的专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学者,以及来自联合国、欧盟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公共采购法专家,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和观察视角研讨当前我国及国际范围内公共采购改革的主要问题。论坛定于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29日(星期六)在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二层学术报告厅召开。现就相关会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要议题

论坛主要围绕但不限于以下议题展开研讨:

1.公共采购法的改革与现代化趋势:中国与国际经验

2.公共采购的国际化发展与GPA(政府采购协议)

3.公共采购中的创新与诚信制度建设

4.公共采购法的实施和救济制度

5.公共采购法学及法经济学诸学科问题

6.公共采购与绿色供应链:公私部门理论与实践的互鉴

二、论文提交与会务相关事宜

1.临时拟参加会议或尚未回复确认参会的人员,可填写后附参会回执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会务组。与会专家如未在2008年11月20日之前提交论文者,请自行打印100份带到会场并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后附专用邮箱。入选论文计划公开出版,请勿另投他处。

2.本次论坛不收会务费、资料费,参会人员凭主办单位发放的会议邀请通知参加会议活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外地参会者可以选择入住中央财经大学校内中财专家宾馆(双人间240元/间/天)或者中央财经大学南门西侧100米的融金中财大酒店(四星级标准,单人间260元/间/天,双人间420元/间/天)。外地嘉宾如需协助安排住宿和返程票务,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预订事宜。

3.会议时间: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29日(星期六)

4.会议地点:中财大厦二层报告厅(中央财经大学校内)

5.京外专家报到

(1)报到时间:2008年11月27日(星期四)14:00—22:00

(2)报到地点:中财专家宾馆前台或融金中财大酒店前台

6.京内专家报到

(1)报到时间:2008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9:00

(2)报到地点:中财大厦一层大厅(进入中央财经大学校门左拐直行150米即到,有路标指示)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哲 老师 电话:010-62288274

手机:13717527668 传真:010-62288672

高秦伟 老师 手机:13601130912

曹富国 老师 手机:13683081784 电话:010-62288296

E-mail:zfcaigoucufe@126.com(公共采购国际论坛专用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邮政编码:100081

8.会议有关详情和论坛动态信息,欢迎随时访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cufe.edu.cn)、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网站(http://spf.cufe.edu.cn)、中央财经大学网站()和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网站(http://www.cftl.cn)。

附件:公共采购国际论坛(2008)参会回执.doc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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