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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务处关于年末财务报销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20    来源:财务处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上庄校区、直属单位:

为保证2008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财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票领用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

二、现金报销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20日。

三、已领用支票的单位请尽快持发票到财务处报账。

四、请各单位通过网上财务系统查询本部门借款信息,有未归还的借款请在现金报销截止日期前归还或报账;如不能按期归还,需向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提交书面说明,书面说明须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报销进度,避免在临近截止日期时集中报销。

特此通知。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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