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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17    来源:团委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上庄校区、直属单位:

根据10月17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评选表彰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为弘扬奥运精神,继承奥运精神遗产,宣传首都教育系统参与奥运、服务奥运、奉献奥运的贡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表彰一批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现将我校推选“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奖项和名额

根据名额分配,我校可以推选“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4个,“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工作者”7名,“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优秀学生”9名。

二、推选对象和条件

1.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参与并为奥运会、残奥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我校各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参选。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可以申报:

(1)组织周密,协调有力,在赛事组织、场馆运行等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

(2)广泛动员,认真培训,在志愿者组织方面成绩突出;

(3)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在奥林匹克教育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成绩突出;

(4)部署严密,指挥有力,为实现平安奥运做出突出贡献;

(5)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在火炬传递、开闭幕式、国际贵宾接待等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

(6)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在教育管理、后勤保障、媒体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7)设计精湛,施工优良,高质量完成奥运场馆建设任务;

(8)科学训练,团结奋战,在体育竞赛和备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9)顾全大局,全力配合,在支持奥运会、残奥会方面贡献突出;

(10)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工作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2.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参与并为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如教师志愿者、志愿者管理人员、场馆团队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奥运研究人员、驾驶员志愿者等。平安奥运工作人员表彰名额另行分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认真细致,甘于奉献,在赛事组织、场馆运行等工作中出色履行职责;

(2)热情周到,无私奉献,在志愿者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开创新风,在奥林匹克教育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成绩突出;

(4)恪尽职守,不畏艰险,出色完成安全保卫工作;

(5)善于协调,勇于创新,在火炬传递、开闭幕式、国际贵宾接待等大型活动中表现出色;

(6)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在体育竞赛和精神文明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参赛备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7)科学指导,精心教育,在培养运动员工作中成绩突出;

(8)埋头苦干,精益求精,在奥运工程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9)不计名利,服务大局,在各种保障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

(10)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工作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3.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优秀学生

评选对象为参与并为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评选条件参照“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三、推选办法

1.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

我校各单位、部门自行申报后,由学校奥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4个推荐上报的单位。

2.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工作者

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只可推荐1人,由学校奥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7名推荐上报的个人。

3.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优秀学生

由校团委负责推荐,经学校奥运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学校奥运工作领导小组决定9名推荐上报的学生。

说明:已经推荐为中央、北京市及其他上级部门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不再申报本次表彰的奖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导向性。要以奥运筹办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精心组织,及时申报。要精心组织本次推选工作,申报先进集体和推荐的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要采用适当形式在本单位征求各方面意见。

申报参选的先进集体的单位需填写《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推荐参选先进工作者的须填写《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0月20日(星期一)下午5:00前报第二食堂后三楼校团委310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2.首都教育系统奥运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doc

学校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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