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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0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16    来源:研究生部

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我校200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开始。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关系到研究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制作,以及用人单位网上查询,关系到每名毕业生今后的切身利益。为顺利完成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学校决定今年仍采取由学校集中组织、北京市教委指定图片社上门服务拍摄的方式,方便我校毕业研究生就近照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06级博士生(含上年延期毕业博士生)和三年制硕士生、2007级两年制硕士生。

二、 拍摄时间

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00-4:00。具体拍摄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 金融学院、会计学院(284人)

10:00—11:00:财政学院、商学院、税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142人)

11:00—12:00:经济学院、信息学院、(141人)

13:00—14:00:法学院、统计学院、保险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144人)

14:00—16:00:文化与传媒学院、社会发展学院、税务学院、财经研究院、国防经济管理研究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MBA教育中心(289人)

三、拍摄地点

行政楼305会议室。

四、拍摄费用

每人15元,现场缴纳。

五、拍摄要求

1.请各单位研究生班主任于10月17 日上午到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科(412室)领取《毕业生数码照片图像采集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及时发放至2009届研究生。

2.拟毕业研究生在信息表上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学校代码(10034)不得有误。要求正楷字体填写,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3.拟毕业研究生务必携带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数码证照图像采集信息表》,在规定的时间从行政楼东门(学生处)上楼排队等候拍照,并保持拍摄现场安静。

4.因拍摄背景为浅蓝色,建议拍照时男生可着深色正装、浅色衬衣、系领带;女生可淡妆,着装整齐、色彩鲜艳。

六、当日因故未能照相者,请在两周内自行到易拍图片社(海淀区五道口中关村东路15-1号,乘319路东升园站下车华清家园对面,20元/人,电话82863631)照相,并务必将纸版照片及时交至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科(行政楼412室)。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图像采集而影响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上报和如期毕业,责任自负。

七、如有变更,以另行通知为准。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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