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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9-12    来源:学校办公室

珍惜民主权利

踊跃参加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致海淀区选民的一封信

海淀区全体选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1年7月中旬至12月底进行,将选举产生450名区人大代表和484名镇人大代表,并分别召开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出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新一届镇人大、政府领导成员,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参加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民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区、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组成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结果将直接影响区、镇人民代表大会职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全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全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区、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分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阶段。在选民登记阶段,具有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以选举日为标准)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均应当参加人大代表的选举。户口在外省市,现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人员及其他外地临时来京人员,原则上应当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在本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者与现工作单位签有合法工作合同并已工作半年以上,如果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或者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本市居住证,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登记。已在本区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非本市户口人员,如果本人要求参加本次选举,经所在选区核对选民资格,可以在现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登记。选民登记是对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予以法律上的确认。请广大选民积极主动配合选举工作人员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投票选举阶段,选民应当在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投票选举日,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每一位选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希望各位选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做好个人防护,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配合好选民名单核对,积极参加选民小组的活动,认真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在投票选举日投好庄严神圣的一票。

北京市海淀区选举委员会

2021年8月


致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从8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全区将直接选出289名区人大代表和891名镇人大代表。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激发全区人民的政治热情,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分为选民登记、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选民登记,8月下旬至9月30日。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年满十八周岁(2003年11月5日24时前出生)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之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到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所在单位的相应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对公民选举资格法律上的确认,只有登记为选民才可以参加投票。广大公民应积极主动地进行选民登记,配合选举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第二阶段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10月1日-10月29日。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代表候选人,选民应积极参加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10月29日各选区将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第三阶段投票选举,10月30日-11月5日。区选举委员会各分会和各镇选举委员会将组织投票选举。本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昌平区选举委员会确定11月5日为投票日。广大选民要在投票日当天按本选区公布的起止时间到指定的投票站参加投票。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希望每一位选民都能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投身到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行使民主权利,选好人大代表。

北京市昌平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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