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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职责:
治安科是对校内治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制定的各项治安管理规章制度。
二、 负责学校的治安预防工作,掌握刑事治安重点嫌疑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做好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工作,了解学校各层人员的基本情况,在复杂环境和要害部门实施重点防范。
三、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年的帮教工作,做好对违法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监控工作。
四、 接待一般刑事、治安案件的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查线索,调查嫌疑人员,侦破刑事和治安事件。对查获的犯罪嫌疑人及时上报公安部门。对违反学校治安管理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理。
五、 搞好治安宣传,督促检查校内各单位治安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 负责制定首长、重要外宾来校及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预案,并参与现场警戒工作。
七、 整理、建立好治安刑事案件档案材料。
八、 根据《校内机动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校内机动车的管理工作。
九、 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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