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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脱岗,要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二、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要立即核准报警人员的姓名、地点、联系方式、警情或求助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委派出警人员或转告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尽快到达现场。
三、严格执行值班日志制度。详细登记接报时间、地点、报警人员及出警人员情况,事后认真填写处理结果。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原则上当班问题当班解决。当班未能解决的,交接班时应将待办事宜向下一班人员交代清楚,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五、对求助事项不属于保卫处职责范围之内的,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力求尽快解决。
六、对求助事项不属于“校园110”服务范围之内的,应明确告之通过何种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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